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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引用自jojam - ★寬恕是三小? 我只知道殺人償命!

 

就醬寫的憤憤不平,我也不贊成廢除死刑~

我比較認同巴比倫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法律。

 

從小我就覺得,台灣的法律對某些壞人來說,實在太寬鬆了~

 

闖紅燈撞到人逃跑,台灣的法律還給他機會上法院申訴。 被告還連續兩次都沒有到。

酒駕一直在宣導,但是酒駕車禍,硬深深讓被害者的家庭破碎,本來想說退休後可以安享天倫之樂

被酒駕撞飛致死後,女兒沒有了爸爸~ 妻子環遊世界的夢想也跟著破碎 

 

以上都是發生在我身邊人的例子。

第一個被撞到住院的是我最好的表妹。

第二個例子是我大伯母的妹婿,之前才從台大退休的教授。

家屬選擇原諒,要是我會請他遵照巴比倫的方式自我了斷。

所以我能夠體會金田一事件中,想出來一個個的殺人事件的兇手

怨恨很深的人,怎麼會容許讓殺人兇手就這樣關個幾年就又放出來危害整個社會呢~

 

身為社會人。

不工作就沒飯吃。

常常遲到就扣薪水。

不遵守交通規則就得被開罰單。

當然,殺人者處死刑是理所當然的。

憑什麼我們乖乖守法的人得付錢養這些殺人不用償命的兇手呢~

 

我反對廢除死刑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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