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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些人說,我與人相處之前,會給別人的距離感。

我承認是的。雖然沒有刻意營造距離感,通常大家會把我歸類成開不起玩笑的人。這樣也好,我不喜歡過份的玩笑,如果假日的早上七點打電話來,我不會感激對方叫我起床。我也不需要Morning call,通常我床邊有鬧鐘,床上又有手機不至於會睡過頭。我不參加一些別人所謂的社交活動,吃飯看電影是我喜歡的,所以有空我會開心的去參加,至於唱歌爬山就不用約我了,我對現在的國語歌一翹不通,除非對方唱的真的很棒,不然我不愛唱歌,更不想逼自己聽魔音傳耳的歌聲。至於爬山,我不是那塊料。

除非必要,我不會主動跟陌生人講話,也不喜歡陌生人靠我太近。吃飯時我盡量選角落沒人的位置,看電影我寧可坐邊邊,也不希望四周坐我不認識的人。那會讓我心煩氣燥,試想,如果前面坐了一群一直在講話的人,後面小孩又不停踢你的椅背,我覺得換到四周沒人的位置是最快最有效的解決辦法。

可惜很多人總是覺得黏膩膩的關係才叫朋友。為了對方好說服對方改變自己,這才叫友情。就好像拿把尺在旁邊看你寫功課,寫錯了立刻打下去,這樣的友誼我實在無福消受。

 

不勉強對方作他不喜歡的事,這是一種尊重。

不喜歡黏膩膩的友誼關係,有距離感也不是什麼壞事,我覺得。

 

然而上星期Pururu說他的表弟跟媽媽都蠻喜歡我,因為我跟任何第一次碰面的人都處得不錯。他們覺得我很擅長社交。

 

我只是好奇,我並沒有對他的家人親戚特別對待,只是怎麼相同方式,評價兩集化呢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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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幻之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